4月14日,我的朋友在抖音想充120元钱也就是1200抖币,在充值的时候误将1200元当成1200抖币,错充1200元在抖音里。然后就开始了我们与商家两三天的周旋。
我在14日向人工客服咨询,然后她回复我那边进行申请两日给我答复,而给我的答复与机器人并没有区别,告诉我无法退款。
然后我去再次点进充值的页面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用户充值协议,点进去看到了一些协议包括平台不会给补偿赔偿。因为平台的抽成是百分之五十,这1200不退,最少挣600,虽然不多,但是误充的不会只有我朋友一个,最后肯定不止这600元。
而且在充值过程中从选定金额到支付金额不会在弹出任何一条充值协议的声明,试问谁会去特意看一下充值协议。
除了《抖音充值协议》之外,充值过程没有一处提醒用户充值后不得退款。甚至在关于充值的常见问题里,还出现一些误导的话语表述:在充值问题的最后尾端出现了“每日提现限额”的回答,很容易让用户误以为抖币充值后仍可以提现,实际上这只是针对红包奖励的提现。
而且在与客服对话中,说了误充之后他会诱导你,让你觉得这个钱你已经充了,可以刷给喜欢的主播或者朋友。
而且我查了未成年人退款路径也是很难要求有各种证明。这个吃相真是太难看了。而且未成年人退款上边有一个提示又是很小的那种,既然充值自由,为什么又这样的因为这样可以避免自身(抖音)受到侵害,却将消费者的侵害放在所有条例外边。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必须遵循公平原则,且对特殊条款尽到提示义务;并且格式条款禁止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若逾越边界,该格式条款无效。
第三十九条【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在我今天又一次向客服询问,客服的回答可以看一看,一句有用的没说,还真是将企业文化贯穿到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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